第九章 九鼎之礼年号(第2页)
不能逾越。
逾越九鼎之礼者,当为天弃之。
至于是否真正的有天弃,陈青象没有尝试过,也不想尝试。
而按照以鼎分地位来看。
以陈青象现在的地位,只是国人,那只能使用这一鼎之礼。
揭开鼎盖。
一块凶虎之肉,弥漫馋人香味,显现而出。……
一块凶虎之肉,弥漫馋人香味,显现而出。
在不损凶虎之肉效用的情况下,将其烹制的美味无比。
陈青象开始享受起邑主之尊的腐朽生活。
……
距离黄石小邑,三百多里的一处深山老林之中,一处隐秘中鄙之地所在。
三头巨狼,背陷入已经陷入昏迷状态的妇人,来到这一处看着比黄石小邑要繁华数倍的中鄙之地。
统御整个乾坤世界的大商朝,以国、都、邑,三天大等级划分。
而在这之外,就是那些不服天管,不忿地收。
“帝力于我何有哉”
。
不受大商以及八百诸侯掌控的荒民、野人,其聚集之地。
这荒民、野人聚集之地,则被称呼为“野”
,为“鄙”
。
“鄙”
差不多对于“邑”
。
“野”
则与“都”
相对应。
至于与“国”
相对应的荒民、野人聚集之地,还不存在。
应该说达到那等程度,不是被灭绝,就是被大商收编,化作一方诸侯方国。
通常来说,作为荒民、野人聚集之地的“鄙”
、“野”
。
要比“邑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