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四章(第2页)
封阳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他就说,学霸不可能毫无缘由喜欢这种歌!果然啊,这首歌是有门槛的,听得懂的人觉得这歌是天籁,此曲只应天上有,人间哪得几回闻。听不懂的只觉得吵吵闹闹、流于庸俗。
封阳认真听了好几遍歌,发现在嘈杂嘶吼的旋律之中,多听几遍还真的有可取之处,吵归吵,听习惯了能让人心平气和,他一贯的心浮气躁都消了许多。
指尖一滑,《致幻》加入歌单。“我喜欢”
。
他还不知道,他与学霸的视角不同。
封阳把彩虹屁小作文原原本本地背了下来,下了早读课,他兴致勃勃地跑去前排,装作毫不在意地道:“江同学,你也喜欢林修杰啊?好巧哦,我也喜欢他,我是他的五年老粉。”
这句话说得脸不红气不喘。
江雪律怔了一下,缓慢地摇头:“没有,我不喜欢他。”
他不喜欢法制咖和杀人犯。
什么?学霸不喜欢?得嘞,聊天就这样聊死了。
封阳脸色很臭地准备回座位,重新拿出手机,移除“我喜欢”
。
以为封阳喜欢林修杰,“五年老粉”
三个字代表了什么分量,其间又付出多少真心,江雪律犹豫了一下,忍不住劝慰道:“我劝你不要喜欢林修杰,他已经变了,不值得你喜欢。”
对粉丝来说,如果刻骨铭心的喜欢这个明星,对方塌房的消息传过来,一定天崩地裂般吧。
奈何现实就是那般残酷。
封阳:“?”
虽然他不喜欢林修杰,学霸为什么这么说,
难道林修杰会塌房?他塌在什么地方?他隐婚生子?
半个月后,林修杰上了报纸,引起了所有人哗然。众人这才知道,这哪里是塌房,这完全是游走在法律边缘、肆无忌惮地践踏人命。
另一边,林修杰也在回忆自己进了娱乐圈之后种种行径,一开始他作为歌手出道,才华横溢写了几首歌,没曾想一炮而红。又因为囊中羞涩,作曲填词都是他一个人,所有人都夸他是创作型歌手。
经纪公司也抓住了这一点,不断炒作他的天才光环,称他无所不能。
一开始林修杰还感觉受之有愧,什么天才,他只是有几分天赋而已,被人吹捧次数多了,久而久之,他也认为自己是一个天才。
被众星捧月的头衔光环什么时候破灭呢,直到他写了一首歌,发出去后反响平平,林修杰才发现,他被捧得太高了。
他之前只是侥幸写出了几首还不错的歌。
如果说人的创作生涯是一条波浪线,那巅峰时的他锋芒毕露,久享盛名,没有人能一直停留在高峰。而低谷时期绞尽脑汁写不出几行字的他,才深刻意识到,自己不是什么天才,只是一个才华普通、敏感脆弱的普通人。
这时候“江郎才尽”
这四个字如同梦魇一般袭来,死死地纠缠着他,让他喘不过气来。
他发现自己完了。
出道时炒作的人设已经摆在那里,把他架得太高了,他无法面临人设崩塌的失败。“天才”
和“庸才”
谁都知道该如何选择。更别提这些年在圈里摸爬滚打,他已领略了世间的浮华,享受无数人的赞美,不愿意再回归平淡。
奈何写不出歌就是写不出歌,他能怎么办。他尝试过转型去当演员,可他演技更加一般,只能无奈地退了回来。
这种进退维谷的情况下,接触那些东西也是机缘巧合。